依据《复旦大学捐赠管理办法》、《复旦大学捐赠鸣谢办法》等规定,复旦大学大数据研究院设立社会捐赠项目,诚邀社会团体、企业、科研机构和有识之士,共同推动国家大数据技术自主创新和高层次人才培养。捐赠项目如下。
一、师资建设
借鉴国际经验,为延揽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学者,为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,同时为优秀学者安心投入长远意义的研究工作,通过多样化的经费来源,旨在激励各学科高层次人才,创新人才引进机制,推进顶尖人才队伍建设,打造一流师资队伍。
1、冠名教席:捐赠方可以设立特定学术方向的冠名教席。教席教授可从我院现有教授中命名,也可由双方共同聘请相关学术领域的教授出任。讲席教授、特聘教授和青年学者席位均可捐赠冠名。
2、人才引进专项基金:主要用于研究院引进大数据领域杰出人才,捐赠方可选择参与冠名类人才引进专项基金。
3、人才发展基金:主要用于资助我院师资培训项目、聘请校内外知名学者专家为教师员工进行培训讲座,奖励激励各教师和科研人员开拓创新等,进一步提升师资的综合素养。
二、学科发展
为动态适应大数据理论与技术高速发展的态势、不断响应战略需求引领、提升科技创新原动力,设立学科发展捐赠项目,旨在推动数据科学与工程交叉学科建设,提升学科汇聚力、竞争力和科技创新力。
1、专项研究基金:捐赠款将按项目预算投入数据科学与工程特色方向建设,鼓励形成具有鲜明中国特色、代表国际水准的一流学科方向。
2、冠名研究中心:捐赠方可以设立特定学术方向的冠名研究中心。
三、“鸢尾计划”主题捐赠
设立大数据特色“鸢尾计划”主题捐赠,为国家大数据领域原始创新积蓄力量,激励在大数据领域持续深耕的杰出科研人员。研究院将设立“鸢尾计划纪念册”,收录各参与“鸢尾计划”的捐赠方,感谢点燃星星之火的各位友人。
复旦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向全体捐赠方颁发复旦大学捐赠证书,捐赠单笔10万元以上者,颁发捐赠纪念牌。根据捐赠方意愿,在复旦大学校友年度捐赠网、复旦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网登载鸣谢。
基金会在注册地均取得了当地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,捐赠方凭基金会开具的捐赠收据,可依照相关规定向有关机构自行申请抵税。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,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%的部分,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;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,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%的部分,准予扣除。
感谢社会各界鼎力支持!我们珍惜每一份投入,我们用最大心力,为国家大数据领域实现领跑而努力。